玉米期货是中国期货市场重要的品种之一,深受投资者关注。了解玉米期货的结算价是参与交易的关键。将深入浅出地介绍玉米期货结算价及其相关规则,帮助读者全面掌握这一重要信息。
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相关交易所规定的规则确定的合约标的物的结算价格。玉米期货的结算价以指定交易场所在合约到期日对指定交割月相应合约标的物(玉米)的成交均价作为依据。
1. 指定交割月份
中国玉米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为每年1、3、5、7、9、11月的第二个星期四。
2. 指定交易场所
玉米期货合约在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所)交易,因此指定交易场所即为郑商所。
3. 结算基准交易时间
结算基准交易时间为合约到期日的下午14:00至15:00。
4. 结算价的计算
郑商所根据结算基准交易时间内指定玉米品种(玉米)在指定交割月份相应合约的成交均价来计算结算价。成交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成交均价 = 成交总量 / 成交总金额
1. 无成交的特殊处理
如果在结算基准交易时间内没有玉米品种在指定交割月份相应合约的成交记录,则结算价将按照交割合约标的物(玉米)在郑商所指定交易场所的即期市场当日下午14:00至15:00的成交均价计算。
2. 价格异常波动处理
如果在结算基准交易时间内,指定玉米品种(玉米)在指定交割月份相应合约的成交均价出现异常波动,郑商所可以采取措施对结算价进行调整。
3. 结算价的公布
郑商所会在合约到期日的下午15:30前公布玉米期货的结算价。
4. 结算价的争议
如果对结算价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结算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郑商所提出申诉。
5. 结算价的调整
在特殊情况下,如不可抗力、重大市场异常等,郑商所可以对结算价进行调整。
玉米期货结算价是影响交易盈亏的关键因素,也是市场运行的重要依据。投资者在参与玉米期货交易前,务必深入理解结算价的定义、确定方式、规则等内容,以便制定科学的交易策略,投资风险,实现稳健收益。